8月16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,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,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。通知提出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滚动接续地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,并着力加大对交通、
能源、水利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推介力度。对符合条件的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,将通过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加大政府投资支持力度。通知明确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推送至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,由两部门给予用地用海和环评保障的专项支持;同时,将共同指导民营企业用足用好要素保障支持政策,优化投资决策管理和要素审批服务,进一步提升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。通知指出,金融监管总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研究制定促进民间投资有关融资支持政策,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,并将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共享至各家银行和保险机构,由其针对性加大融资支持力度,持续提升民间投资项目融资便利化水平,促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。校对:廖胜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