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央视报道,上海警方日前开始对电动平衡车等违法上路行驶进行了集中整治。根据《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电动滑板车不具有路权,不得上路行驶。
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交警叶佳磊表示,平衡车也好,电动滑板车也好。实际上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,而是属于滑行工具。滑行工具,有明文规定,不能上路行驶,只能在封闭的小区或者不对外公开的场所使用。按照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,将按上限处罚款 50 元;而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,一律处罚款 20 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