肖飒:所谓的小型虚拟币交易所风险更大可能会更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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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日期:2019-11-23
-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- 头条微商机区域: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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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据中国经营报消息,中国银行法学会研究理事肖飒强调:“不是只有ICO才会违法,虚拟币交易所即使不涉及ICO也会有风险,同时诈骗只是其中的一种风险而已。其他例如传销。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罪名的风险,所谓的小型虚拟币交易所也会存在,而且某种意义上可能会更高,因为小型其要盈利,冒的风险也更大。”肖飒曾撰文指出,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,无疑考验着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管理能力。虚拟货币及与之相关的配套平台和发行方式,有刑法规制的必要性。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原罪,可能包括:非法经营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诈骗罪(如有内外勾结内幕交易行为多涉嫌此罪)、洗钱罪、盗窃罪、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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