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技术要求
1.1一般要求
1.1.2海水压载舱用涂料系统的组成由生产厂确定,本标准规定的涂料性能和测试方法仅指海水压载舱涂料的配套系统。
1.1.3海水压载舱漆应能在通常的自然环境条件下施工和干燥。
1.1.4在常温(20~25℃)下,二罐装涂料其适用期按各产品专用技术要求的规定。
1.1.5海水压载舱漆应能和常用车间底漆配套。
1.1.6海水压载舱漆应适应无空气喷涂,施工性能良好,无流挂。
1.2技术指标
产品应符合下列技术指标:
指标
附着力,MPa不小于
耐冲击性
耐盐雾性
耐盐水性
耐热盐水性
3
3J落锤冲击后,无裂纹、剥落
600h后,按GB 1740进行评定,1级
25±1℃盐水,连续浸泡21d,漆膜无起泡、龟裂、剥落、锈斑等
80±2℃热盐水,浸泡2h,漆膜无起泡、龟裂、剥落、起皱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