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,东北财经大学副教授、博士、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禹钟华在国际金融报刊文称,作为实践的先导,我们首先需要实现理念上的突破,确立“货币是信息、金融是信息系统”的观点,进而从构筑信息系统的角度来理解构筑金融服务平台。因此,在制度因素、技术因素得以保证的情况下,“数字货币”是历史发展的必然。“数字货币”这一价值符号形式恰恰证明了货币的本质——信息。如果,货币的本质是价值信息,那么,金融系统就应该为信息系统,金融机构本质上就应该是这一信息系统中的构成节点。因此,金融系统的终极形式应该是信息系统,而金融机构的终极形式应该是信息平台。